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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行企部林總監大人的白癡爛攤又一樁
只要有他在
我真的無法對我們公司的未來抱任何希望

沒概念的客戶認為
既然廣告公司到最後執行也是需要外發活動公司
那他們錢可以直接付活動公司
就不用再多付我們A.C.了
(當然我們還是要負責前端該做的一切 -口-)
誰知林總監他竟然一口答應
覺得就算賠錢
(且是真的賠 吼)
也要盡到身為服務業為客戶服務的責任
媽的咧?!
一個客戶用掉七個公司內部的人
裡面有兩個總監一個資深創意人員
外發的都不算進來就已經花了多少成本
活動報價不提高就已經不對了
連A.C.都不收
你他馬的是慈濟功德會喔?
到底中間是抽了多少傭
還是根本客戶直接有付一份薪水啊?!
這種連小AE都知道不能點頭的條件
竟然迫不及待捧著做
你自己沒概念不要拖別人下水!!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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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rangesod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